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十二条、陕机电职院发〔2024〕49号文件第五章第六条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陕机电职院发〔2025〕17号)相关规定,对逾期2周未报到、未注册,且未按规定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作退学或不予注册处理,不予注册学生暂停其在校生相关权益,该学年所修课程(含系统预置课程)视为无效,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学校不予记载课程成绩。经智能制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慎讨论,决定对张旭涛等6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由于未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期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智能制造学院提出书面异议,并写明理由和依据,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人:王老师 电话:0917-3632681
智能制造学院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