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成绩管理和毕业要求,现将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凡2020-2021-1学期之前(不含2020-2021-1学期)2016—2019级五年制、2018—2019级三年制各班成绩不及格并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生均需进行重修:
1.学生未按时参加补考的;
2.学生参加补考后但课程成绩仍不及格的;
3.学生利用选修课、素质拓展、专项技能获得的成绩或学分进行成绩转换和学分认定后,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二、重修流程
1.教务处发布重修通知、重修课程和学生清单;
2.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重修课程和学生清单指定负责教师并向学生公布,同一门课程原则上指定1名负责教师;
3.需重修学生在重修通知发布后1周内联系课程负责教师按要求进行重修;
4.负责教师依据学生重修课程考核情况评定成绩,提交纸质版记分册(课程名称后注明重修字样),在金智教务系统录入学生重修成绩。
三、重修方式
根据重修工作安排,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以下顺序选用课程资源开展重修:
1.负责教师使用学校购买的超星课程资源组织学生重修(详见超星学习通重修课程资源列表,无链接的为无匹配资源课程。如提供的课程资源不适合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协调解决);
2.负责教师利用在智慧职教/超星学习通自建课程资源组织学生重修;
3.负责教师选用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适合的课程资源组织学生重修;
4.确因无线上课程资源或课程资源不适合的,由负责教师组织进行线下重修。
四、具体要求
1.负责教师在重修通知发布2周内向学生下发“重修课程学习任务布置单”;
2.教师应结合学生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结果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形式参照各课程标准,可作微小调整;
3.各二级教学单位在重修结束后应将有关资料归档留存。
五、时间安排
各二级教学单位重修成绩提交于5月24日前完成。
六、工作量计算
1.重修人数10人及以下的,计2课时;10-20人的,计4课时;重修人数21-80人的按照每增加10人(不足部分四舍五入)计1课时,重修人数超过80人的计10课时;
2.重修过程中命题、监考、阅卷、处理成绩等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3.重修工作量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在重修工作结束次月据实统计,在部门内核查、公示后上报,学院进行抽查。
联系人:刘夏联  3633970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重修课程学习任务布置单
 
  
   课程名称  | 
      | 
   课程代码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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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姓名  | 
      | 
  
  
   重修方式  | 
   □学校购置的线上课程      □自建线上课程 □公共平台在线开放课程    □线下  | 
  
  
   课程网址 (线上重修填写)  | 
      | 
  
  
   教材信息 (线下重修填写)  | 
   名称:           出版社:         作者:  | 
  
  
   学习任务与要求(应包含学习主要内容章节、需完成的作业、成绩构成比例、考核方式等)                                  | 
  
 
说明:同一课程重修学生较多的可将重修学生班级、姓名等信息附本表后向学生发布。